【強制檢測】私家醫生本周六起可強制懷疑病人檢測 病人須獲指示後2天內接受檢測
發布時間: 2020/11/26 12:10
最後更新: 2020/11/26 14:42
政府將於明日(27日)刊憲,由本周六(28日)至12月11日期間的14日內,註冊醫生或有限度註冊醫生可強制懷疑已感染新冠肺炎病人做檢測,病人須在指示發出日期後2日內進行檢測,違例者可被罰款2,000元及被發出強制檢測令;若不遵從強制檢測令亦屬犯罪,可被罰款2.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食衞局昨晚(25日)向私家醫生發信,指私家醫生可根據專業判斷指示有徵狀的病人接受強制檢測,病人可以選擇利用醫生提供的深喉唾液樣本瓶,將檢測樣本提交至任何一個政府特定收集點,又或到任何一間經衞生署認可的私營檢測機構檢測。有關強制檢測的方向和指引亦會於明日(27日)網上刊登。
根據政府發出的強制檢測指示範本,醫生會列明病人會列明病人中英文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年齡及性別、聯絡電話號碼、住址、提供診治的診所或醫院資料、樣本瓶條碼編號、緊急事故聯絡人及與病人關係,以及病歷或病人編號的資料。
衞生署會向醫生提供免費的樣本瓶,醫生昨日起可於網上申請,每人申請上限為50個樣本瓶及5個大便瓶。醫生要求患者強制檢測時,亦須於網上系統填寫有關個案。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,會尊重及相信醫生的臨床判斷,因醫生會根據病人的接觸史等資料而作出評估,當認為病人有需要做檢測,醫生就可要求病人檢測,病人亦需盡快交回樣本瓶,呼籲有病徵的人士應盡快求醫並接受檢測。
家庭醫生林永和表示,贊成政府推行有關措施,但政府昨晚才通知醫生,醫生亦要今日內向衞生署訂樣本瓶,而有關指引亦要待明日網上刊登才可閱覽,認為推行措施有點倉促。他又指,由於須網上填寫資料,對於一些年長的醫生或有點難適從,又稱即使推出強制檢測,亦難以避免有輕微病徵病人,寧願留待家中休息拒絕立即求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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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子謙